南昌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和参与重大决策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培育干事争先的氛围,增强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学习意识、宗旨意识参与意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章,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支部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和参与重大决策工作制度。
一、会议形式:支部书记列席形式包括理事会、重大事项通报会及民主生活会。
二、会议时间:凡需支部书记列席会议的,电话或书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支部书记按时列席会议。
三、列席会议的知事范围
1、讨论、通报基金会、理事会范围内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组织发展等工作;
2、讨论校友会、理事会工作发展思路及重大项目建设;
3、重大经济及项目资金的开支;
4、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5、了解需决策的事项;
6、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决定对干部职工违纪处理意见;
7、知悉其他讨论事项。
五、列席会议的有关要求
1、列席会议时需向党支部反映问题的,需在开会前半天用书面形式提出,党汇总意见、议题后报书记审阅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2、凡通知列席的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并不得委托他人列席。
3、对会议研究的所有问题,在未形成文件、书记未审核签发的一律不准外泄,造成泄密的按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南昌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3月